不锈钢阀门厂铸件标准
补充要求不锈钢阀门厂供买方选用的已标准化的补充要求列于规范A781/A781M中。适用于本规范的补充要求仅在下面列出标题。适用于本规范的由买方选用的附加补充要求在下面说明。在买方定单或合同中可能包括了下述一项或几项补充要求。已列入的这些补充要求应具有与规范正文同样的效用。未充分说明的补充要求细则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但不应违反规范正文的任何要求。磁粉检验。S1X射线检验。S2液体渗透检验。S3超声波检验。S4
合格证书。S6标记。S8夏氏冲击试验。S9硬度试验。S10试验报告。S12未规定的元素。S13铸件的拉伸试验。S14由模板造型的铸件尺寸公差的允许偏差。S51由模板造型铸造的商品铸钢(S51.1.1)S51.1及其不需机械加工表面的公差,应按表3规定。不锈钢阀门厂金属双面模板和精密造型方法所得铸件的公差可比表3所列的小。复杂铸件设计可采用不同于表3所列出的允许偏差。S51.1.1“商品铸件”这一术语不包括需要特殊样板测量的铸件,或不包括由打磨来达到超出表3所列正常要求的特殊公差范围的精修铸件。模板造型铸件的浇口和冒口的残余凸出S52量。S52.1铸件所具有的浇口和冒口应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切除,即应使浇冒口在切除后超出铸件设计外形的残留凸台或凹陷量不超过表4所列数值。模板造型的铸件质量偏差。S53一般铸件重量的允许偏差列于表5。S53.1残余元素的化学分析。S54S54.1制造商应采用规范A781/A781M所规定的程序,测定如下规定元素的百分含量。所测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要求:相变范围以下的温度后进行。热处理炉温应采用高温计加以控制。5.26.化学成分6.1铸钢应符合表1所列化学成分的要求,不锈钢阀门厂产品分析偏差应符合规范A781/A781M所规定的产品分析偏差。如买方要求残余元素含量时,则可考虑S54。7.抗拉性能7.1除牌号N-1和N一2以外,每一炉钢应进行一次拉伸试验。所测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要求。拉伸试验应按A370试验方法和定义进行。7.2试棒应铸成与规范A781/A781M中图1所示形状相似的专用试块。并由与其所代表的铸件同炉钢浇注。7.3试棒可由生产商选定,可取自经热处理的铸件(如要求热处理时)或与铸件一起铸出。7.4对于经热处理的铸件,其试棒应采用与所代表的铸件相同的热处理工艺在生产用炉中进行热处理。当买方有要求时,试棒应与铸件一起热处理。7.5试棒应加工至A370方法与定义中图6所示的形状和尺寸。7.6如果试样加工不当,或在加工、测试时出现缺陷,则该试样报废,并应以同炉次的另一试样代替之。7.7当本规范用于熔模铸件时,不锈钢阀门厂试棒或拉伸试样应按规范A732/A732M中的S3.2条制备,试棒应按第7.4条的规定进行热处理。8.重新试验8.1如果任何炉钢、批量或铸件的机械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允许按A370试验方法和定义所述重新试验。铸件可以由制造商选择重新热处理和重新试验。当铸件重新热处理时,不经买方的批准铸件不可以再奥氏体化超过3次。重新热处理后的试验应包括按本规范或定单中规定的部位选取的全部试件。9.再制和重新热处理9.1全部焊缝都应按用于检查铸件的相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9如要求焊后热处理,不锈钢阀门厂则与牌号一道必须规定为1级并必须规定对焊缝进行热处理。如果不要求焊后热处理,则需与牌号一道必须规定为2级。
合格证书。S6标记。S8夏氏冲击试验。S9硬度试验。S10试验报告。S12未规定的元素。S13铸件的拉伸试验。S14由模板造型的铸件尺寸公差的允许偏差。S51由模板造型铸造的商品铸钢(S51.1.1)S51.1及其不需机械加工表面的公差,应按表3规定。不锈钢阀门厂金属双面模板和精密造型方法所得铸件的公差可比表3所列的小。复杂铸件设计可采用不同于表3所列出的允许偏差。S51.1.1“商品铸件”这一术语不包括需要特殊样板测量的铸件,或不包括由打磨来达到超出表3所列正常要求的特殊公差范围的精修铸件。模板造型铸件的浇口和冒口的残余凸出S52量。S52.1铸件所具有的浇口和冒口应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切除,即应使浇冒口在切除后超出铸件设计外形的残留凸台或凹陷量不超过表4所列数值。模板造型的铸件质量偏差。S53一般铸件重量的允许偏差列于表5。S53.1残余元素的化学分析。S54S54.1制造商应采用规范A781/A781M所规定的程序,测定如下规定元素的百分含量。所测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要求:相变范围以下的温度后进行。热处理炉温应采用高温计加以控制。5.26.化学成分6.1铸钢应符合表1所列化学成分的要求,不锈钢阀门厂产品分析偏差应符合规范A781/A781M所规定的产品分析偏差。如买方要求残余元素含量时,则可考虑S54。7.抗拉性能7.1除牌号N-1和N一2以外,每一炉钢应进行一次拉伸试验。所测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要求。拉伸试验应按A370试验方法和定义进行。7.2试棒应铸成与规范A781/A781M中图1所示形状相似的专用试块。并由与其所代表的铸件同炉钢浇注。7.3试棒可由生产商选定,可取自经热处理的铸件(如要求热处理时)或与铸件一起铸出。7.4对于经热处理的铸件,其试棒应采用与所代表的铸件相同的热处理工艺在生产用炉中进行热处理。当买方有要求时,试棒应与铸件一起热处理。7.5试棒应加工至A370方法与定义中图6所示的形状和尺寸。7.6如果试样加工不当,或在加工、测试时出现缺陷,则该试样报废,并应以同炉次的另一试样代替之。7.7当本规范用于熔模铸件时,不锈钢阀门厂试棒或拉伸试样应按规范A732/A732M中的S3.2条制备,试棒应按第7.4条的规定进行热处理。8.重新试验8.1如果任何炉钢、批量或铸件的机械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允许按A370试验方法和定义所述重新试验。铸件可以由制造商选择重新热处理和重新试验。当铸件重新热处理时,不经买方的批准铸件不可以再奥氏体化超过3次。重新热处理后的试验应包括按本规范或定单中规定的部位选取的全部试件。9.再制和重新热处理9.1全部焊缝都应按用于检查铸件的相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9如要求焊后热处理,不锈钢阀门厂则与牌号一道必须规定为1级并必须规定对焊缝进行热处理。如果不要求焊后热处理,则需与牌号一道必须规定为2级。